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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4 | 与虎谋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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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热切地盼着中国卷烟包装上鲜明的健康警示语出台,不料“分开八瓣顶阳骨,倾下一桶雪水来”。这“雪水”就是已经在网上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》。

    按照这个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卷烟,只要在包装所在面的30%面积上,印上高度2毫米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字样,就算合格。

    2毫米高度字有多大?一般报纸上的字是5号字,2毫米的是6号字。现在印在烟盒侧面的警语是五号字,新的规定不但没有放大,反而缩小了。这样的字,老汉我戴上老花镜还要再加放大镜才能看得清。对于不识字的人,看清了也不知说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(下面两幅图分别是:外国的卷烟包装盒,与按照烟草专卖局规定制作的模拟图)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图片说明:哪一种是真的警示标识,哪一种是糊弄老百姓,一看就明白

    这是为了警示?不,这纯粹是糊弄老百姓,也是糊弄中国政府签署并允诺遵守的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。公约规定要用包装主要面50%、至少不小于30%的面积刊印健康警示语——它达到了30%,也有了警示语。但是公约的精神是要让人得到警示,这个规定的精神却是怕人得到警示,所以怎么让你看不清就怎么来。

    这样的“健康警示标识”是由谁制定的?看看《规定》的解释权在烟草专卖局就一切恍然大悟了。

    烟草专卖局听起来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,但实际上它就是烟草总公司,一而二,二而一,一个单位两张皮。烟草专卖局局长就是烟草公司总经理。烟草公司是靠卖烟草赚钱的,它能制定的让你看了不想买烟的警示语吗?

    老虎有一身斑斓美丽的毛皮,你能同他商量让他剥下毛皮吗?与虎谋皮事涉荒唐,让烟草公司来制定烟草包装的健康警示语也同样荒唐!

    如果不想糊弄老百姓,不想糊弄《框架公约》,让警示语真正起到警示的作用,烟草包装上警示标识的制定,就应当由健康卫生领域的专家来主导设计,公之于众,征询民意,再经有关部门批准后,交烟草专卖局,即烟草总公司执行。这个批准部门当然也不能是一身二任的烟草专卖局——他们的高工资就是靠烟草利润支撑着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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